这个协议是不是无效协议
原告与被告在法院的调解下协议离婚,协议规定:2009年12月31日前,被告给原告8万元,婚前所购的一套住房归被告所有,如果到期不能给付,原告则在2010年1月4日给付被告8万元,住房归原告所有。被告未能如期给付原告8万元,原告也未能如期给付被告8万元,并且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房产,请问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吗?应该如何处理这套房产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0-04-13-状态:已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协议是有效的。法院在执行时可以将该房屋变卖,然后原被告再分割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