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要起诉小儿子,小儿子应该怎么办。
父母有四个子女,父亲去世后留下村集体股份一份,当时为了母亲以后的生活,四个子女与母亲于2006年签定了一份协议(没经过公证),内容大概说,父亲留下的那一份村集体股份,母亲在生的时候由母亲收,母亲去世后属于小儿子一人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关系人放弃继承。母亲跟随小儿子一起生活,小儿子负责母亲的起居饮食直到百年归老,一切费用全由小儿子支出。06年父亲医病及身后事的费用全由小儿子支出。
现在母亲不愿意跟小儿子一起生活,要求小儿子拿出父亲今年村集体股份分红所得的20000元,平分给四个子女。以后的分红也是平均分配。小儿子不愿意,母亲只有起诉小儿子,小儿子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2009年母亲生病到医院住了一个星期,诊断为慢性心脏衰竭需要长期服药,2010年再次发病到医院住了一个星期。2009-2010年母亲的住院费及医药费是由小儿子一人支出的,平时服用的药物,费用也是小儿子出钱购买的。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4-23-状态:已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村集体股份应当属于父母亲的夫妻财产,当父亲去世后,一半是遗产,另一半是母亲的财产。因为父亲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所以母亲的权利来之两个方面,一是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一是继承的收取分红的财产权。按照协议内容,小儿子在母亲在世前无权支配分红,在母亲去世后可以得到父亲的股份遗产。如果母亲起诉小儿子,小儿子可以去掉已经用去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