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们兄妹五人,母亲于2003年去世(母亲无经济收入),此后父亲与二哥居住至去世,由二哥夫妻负责照顾。父亲于2010年6月病故,生前是政府机关退休干部,留有房产一套,房产证上写明兄妹五人及其父母共七人共同拥有房产。父亲生前单位给予抚恤金两万余元。四个姐妹与二哥协商继承房产及分配抚恤金,但协商未果。现在想咨询了解通过怎样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要打官司需要提供哪方面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补充提问:
母亲去世后由二哥承担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遗产时其余四女诉讼时应主张全部遗产还是主张部分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7-23-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一、由于房产证上已经写明七人共同共有,该房产只有属于你父母的七分之二属于遗产可以继承。
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一般是在继承人中平均分割。
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房产证即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