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杀人
我的一个亲戚在09年7月与他妻子离婚,在10年2月在家人的撮合下复婚,女方家人同意,但没办法律手续;在6月份他的妻子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又找了一个对象;后来我的亲戚找到了他的妻子,经过激烈争吵,双方也有厮打情况,后来他在锅炉房拿了一把水果刀,捅了她一刀,一刀毙命;他当时已自首;现在警方涉嫌故意杀人将他拘留。
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如在受害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我的亲戚该如何辩护,他该判什么罪?
补充提问:
如果故意杀人成立,该如何量刑;如果故意伤害致死,该如何量刑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06-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首先是罪名。如果主观上不想杀死前妻,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致人死亡,就不是故意杀人。第二,事情的起因可以作为从轻的情节辩护,第三,自首是法定的可以从轻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