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爷爷房屋继承权吗?

我父母于60年代离开南京到安徽谋生,90年代相继去世,现在南京爷爷留下的房子拆迁赔偿了500万左右(其中包括两套房子),以前我没想到能陪这么多所以一直没吭声,请问我能继承吗?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助我好吗?父母离开南京前一直住在那。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01-31-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继承。但是你的问题中将涉及到的事情:

一、如果你的父亲是先于你的爷爷去世,你就可以继承应当属于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这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称为“代位继承”。

二、如果你的父亲是后于你爷爷去世,就是在你爷爷去世时你的父亲已经开始继承,在你父亲去世后,你父亲继承你爷爷的遗产应当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继承。

三、上述两种情况将会影响到继承人的人数和你的继承份额。

四、你奶奶的情况和你父母亲去世的时间可能对继承有一定的影响。

五、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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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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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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