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账的东西属于卖方还是买方

我于2009年3月13日卖给客户(于一个人合伙开的公司)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共计4000圆整,一直没结账,客户在10几天后离开了公司,我去要钱的时候他的合伙人说跟要电脑的那个客户要钱,找到客户后客户说电脑在那跟那要钱,到现在还没结账,我该跟谁要钱?如果实在要不上来我可以搬走电脑和打印机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5-03-状态:已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货物在交付给买方后就属于买方的东西,这就是所有权转移,卖方这时有索取货款的权利。

你现在遇到的情况实际上是没有人承认自己是买方,即都不承认是你的客户。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搬回电脑和打印机。有可能在你搬的时候他们又不让你搬,说你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东西是属于你的。

建议你作好诉讼的准备。

我咨询周光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淮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知识产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光成律师 > 周光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