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与收费

管理处管理质量差,不到位收费标准又高,要求重新签约,管理处不同意,我们就停交管理费。现管理处以叫律师发了函给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现咨询请教。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05-18-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费。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时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对业主欠费的,应当先通过业主委员会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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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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