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产公司的出租合同未到期,房屋售出,今年房租别人有的优惠我都没有,这合法吗?
我和皖宁房产公司在2008年4月30日签了两年的租约,租金40元一平米,租金三个月一缴。今年的租金涨到65元,有一个优惠政策是,全年付清优惠8块,有品牌授权优惠5块。我所租的门面在上个月已出售,现在皖宁公司以房屋已出售为由,说我不能享受所有的优惠,请问这合法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5-22-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这可能要分两个方面:
一、你所租房屋在出售时你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以原合同条件承租到合同期满。
三、皖宁公司既已经将门面房出售,他怎么还有权和你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