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的姓名:薛继力 是黑龙江省鹤岗市人,今年三十八岁。八九年我初中毕业后在我家楼下开了一家食杂店,九一年在我市另一个区又开了一家分店,这两家店由未婚的我和父母及我的弟弟共同经营,每天纯收入都在百元以上。九四年其中一家在我的建议下改为大型电子游戏厅,在我经营管理下效益更是成倍上升,每天收入都在一百元到三四百元之间。到九八年,这个游戏厅无论规模还是效益,在鹤岗市都是数得上的。婚前我挣得的钱都放在妈妈那里,可是就在九六年妈妈得了脑血栓,先后发作四次,到九八年时神志不清。九八年我结婚时就是借钱结的婚,婚后我又借钱进了二十台游戏机,厅子效益更是大幅上涨,可是没有几个月,国务院下了一个文件:逐步取缔大型电子游戏厅。这样,管理十分严格,效益下降,设备更是大幅掉价,同时妈妈脑血栓发作又住院了,我又欠下了很多外帐,加上买设备的钱,我负债累累。无奈,两千年我把游戏厅兑出去,楼房卖了还账。这样我是一无所有。接下来不幸的事一个又一个:二零零四年冬我在山东省荣成市打工的时候,瞒着父母与妻子离了婚。零五年正月十九,患糖尿病二十余年的爸爸离开了人世。爸爸去世后我就在家侍候行动不便神志不清的妈妈,零六年四月十一妈妈也离开了我。在侍候妈妈的时候,很多原来我不相信的事我也不得不信了:世态炎凉。零七年五月我又回到山东荣成市继续我的独在异乡的打工生活。我离开家乡的这两年,我的弟弟新盖的房子,同时原来拆迁的房子国家给了同等面积的一户楼房。上月末,弟弟打来了我离开家乡的第一个电话,问我回去吧?我说回去我住的地方都没有,回去干吗?他十分痛快的回答:租房呗!(这时父母留下的一户房子院里已经长满了草)我婚前的收入在妈妈那里人间蒸发,保守估计也在二三十万,老人留下的房子弟弟独占不给我,这些事以前我也多少看出一点端倪,但是我不相信,幼稚的认为兄弟之间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但是现在这些不能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冒昧的向您请教,我该怎么办?谢谢!占用了您宝贵的时间,最后说一声:对不起。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05-28-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一、你说你放在妈妈那儿婚前的收入现在没有了,这可能你没有证据证明。因为根据你所说:“零五年正月十九,患糖尿病二十余年的爸爸离开了人世。爸爸去世后我就在家侍候行动不便神志不清的妈妈,零六年四月十一妈妈也离开了我。”说明你和你母亲在一起有一年多的时间。

二、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你是合法的继承人,有权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你父母留下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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