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
你好,我有个关于店面合同的问题想咨询一下你.
我有一个店铺,转让过来的时候还有三个多月到期,因为之前的店主也是签一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本月15日到期,我跟她签的时候,经营项目是服装,T恤类,合同是写的这两项,我还另在卖一些服装配饰.现在商场的承包商就以我这个档口经营服装不好看而拒签合同.我说那我做其它的行不行,她也说不行,意思就是说不想给我续租的口气.我认真看过合同,在遵守合同的情况下,是应该优先和我签合同的,但是现在她硬是不给我签,协商也没办法.
我现在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做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07-10-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转租是承包商同意的,在前手合同到期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前手合同的约定,你之前的店主享有优先权。如果前手的合同如租金、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是你转租后以你的名义缴的,你就可以享受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