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付诱惑”当事双方闹上法庭

时间:2016-04-01 11:43:14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在低首付的诱惑下,江西籍商人张先生从此被拖入破产的边缘。本报去年10月22日报道的《首付诱惑》引发的购房纠纷有了最新进展,迫于银行黑名单和高利贷的双重压力,已经断供六个月的张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开发商交楼、办理房产证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与此同时,银行将张先生和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还贷。

  本报去年十月下旬披露这起低首付引发的购楼纠纷之后,当事双方依然无法达成解决协议,张先生的经济状况也进一步恶化,他听从律师的建议,于去年年底一纸诉状将开发商推上了被告席,请求判令对方立即交楼并办理房产证明,同时承担自己被误导引起的经济损失。

  3月17日,道滘法庭审理此案,双方递交了证据。然而,开庭之后没有两天,张先生和开发商收到了法庭的传票,同时一起成为被银行追债的被告,请求判令被告张先生限期偿还银行借出的购楼款184万余元本金以及利息,同时解除按揭合同,保证人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在其诉状中,银行说明了本起事件的起因:2013年张先生在某楼盘按揭购买别墅一套,向银行申请了185万元的按揭贷款,按揭期限为28年。在还贷至去年9月,张先生因为资金问题断供。

  就在记者截稿之前,张先生发来消息称,作为第二被告、也是张先生主诉案件的被告方开发商打电话建议双方私下了结此事,前提是张先生将别墅低价处理给开发商。“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开发商将别墅转手卖掉,我拿回自己当年交付的房款和税收一共108万元就行。银行方面的贷款,按照现在的价格,房子卖掉后偿还欠款绰绰有余。”

  对于此事,记者致电处理此事的开发商有关负责人陈经理,但是对方没有接受采访。

  “不是我赖账,确实已经山穷水尽,我连生存都成问题了。”张先生说,自己的遭遇,成为开发商低首付销售策略的受害人,由此带来的麻烦和负面影响极其严重,他希望购楼者以此为戒,不要重蹈覆辙。

  据悉,法庭已经告知张先生等有关当事方,4月20日,这起纠纷两起诉讼将合并进行审理。 记者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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