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3万赔偿款称卖血才能还 一上手铐立马给钱

时间:2016-08-12 09:59:41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吴金华 通讯员 钟紫微)“医院就在旁边,我可以去卖血”,面对法院上门执行,“老赖”吴某表示自己没有钱,只能去卖血,但当法院宣读拘留决定后让法警给其戴上手铐时,却立马转变态度喊“我现在给钱可不可以”。

  今天(8月11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再次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之“见证执行”活动,共执行23宗案件,总执行标的达190万余元,现场查封被执行人机器设备2批、店铺1处、房产3处,现场扣押小汽车1辆,罚款1人,罚款金额10000元,拘留7人。

  “老赖”欠3万赔偿款不还

  “我说了给他一次性解决,但一时没这么多钱,不要老来烦我,医院就在旁边,我可以去卖血!”一见到法院执行队伍登门,被执行人吴某便“开门见山”,坚称自己没钱,要履行完全部执行款项的话只能去卖血。

  吴某在东莞市塘厦镇经营一家废品回收站。2015年3月,一张姓男子叫其去拆除铁皮棚,卖的钱他收1000元,其余归吴某。于是吴某找到朋友李某,再让其安排几个人一起帮忙拆棚子,工钱300元一天。李某后来便叫上申请执行人朱某等人一起拆除。

  2015年3月25日,朱某在拆除铁皮棚过程中不慎摔下,事发后被送到东莞三局医院抢救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3000余元。事发后吴某只垫付了医药费1800元,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等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工费等。

  2016年1月底,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为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吴某作为雇主,未能为朱某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也未尽到合理的管理和提醒义务,判决吴某承担50%的责任,赔偿朱某医疗费等共计32315元,扣除垫付的1800元,还应支付30515元。

  以“卖血”回应法官 戴上手铐立马“认怂”

  该案于2016年4月22日进入法院执行,东莞市第三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上门要求吴某履行以上款项。执行法官表示,通过法院多次努力,吴某在7月初支付了1万6千元,并承诺在一个星期内给完剩余款项。但直到现在,吴某依然没有兑现,同时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

  执行现场,听到法官说要强制执行,吴某仍一脸淡定地回以“卖血说”。随后执行法官宣布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法警给其戴上手铐时,吴某瞬间慌了,忙喊“我现在给钱可不可以”。在吴某被带走后不久,其妻子便拿着现金来到法院,当场付清剩余的执行款。

  “我们希望被执行人能够自觉履行义务,不要在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才认识到法院是来真的而后悔莫及。”东莞市第三法院执行局局长阮耀辉表示,目前该院“夏季执行大会战”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该院将会继续采取拘留、罚款、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打击制裁“老赖”,同时通过在闹市LED显示屏曝光“老赖”照片信息、在辖区电视台公布“老赖”名单,在村委会及社区公告栏张贴“老赖”名单信息等,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营造执行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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