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大量毒品 二被告获刑十五年

时间:2016-10-13 08:59:30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贩卖大量毒品 二被告获刑十五年

作者:伍颖惠 发布时间:2016-10-12 17:22:52

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贩卖毒品的案件。此案二被告人系男女朋友,二人均无业且长期吸食毒品。

  2014年12月份以来,杨某、唐某多次在东安县城向他人贩卖毒品获利用于二人吸食毒品。2015年3月30日下午2时,被告人杨某指使其子开车送被告人唐某至东安县芦洪市镇加油站附近,由唐某将毒品交给吸毒人员并取得毒资1800元。3月30日晚上8时许,公安民警在唐某家将其抓获,并查获805.6克液态海洛因可疑物、49.5克白色冰毒状可疑物、21克白色粉末毒品可疑物。经鉴定,液态海洛因可疑物、白色粉末可疑物均检测出海洛因成分,白色冰毒可疑物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液态海洛因可疑物中海洛因的含量为痕量(少于0.005%)。

  被告人杨某、唐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查获的805.6克液态海洛因含量为痕量(少于0.005%),法院认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杨某作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的判决。对被告人唐某作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查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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