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耕牛毁作物 农妇投毒获刑罚

时间:2016-10-18 17:34:10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报复耕牛毁作物 农妇投毒获刑罚

作者:谢佳 发布时间:2016-10-18 10:59:21

江永县农妇卢某在本村种植了一亩多油菜。该油菜地经常被附近放养的耕牛破坏,卢某遂心生报复念头,在集市上购买了几包溴敌隆(老鼠药),将溴敌隆拌入红薯丝内分几堆撒在自己所种植的油菜地里。村民蒋某放养的两头黄牛进入卢某的油菜地,吃了油菜及拌有溴敌隆的红薯丝后中毒死亡。

经江永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蒋某的两头黄牛价格为11340元。案发后,卢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赔偿了蒋某的经济损失7000元,取得了蒋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案发后,被告人卢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村民之间因饲养动物等原因发生纠纷时,应当及时沟通、协商解决,不能逞一时义气,采取过激甚至违法行为,否则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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