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级法院审理林存德受贿案 一审判无期

时间:2016-10-22 12:40:19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10月2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林存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存德在广东省委组织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提拔任用、工程承揽及安排人员入学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存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林存德身为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知法犯法,在干部提拔、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长期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林存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退清全部赃款。综上情节,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执业机构: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熊世松律师 > 熊世松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