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1 08:23:57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痴迷邪教十余年,退休教师终获刑
作者:阳贤慧 潘彦军 发布时间:2016-11-10 15:23:23
近日,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法轮功”邪教案件,被告人谢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家住永州市宁远县舜陵镇的退休教师谢某,现年62岁。2000年,谢某因修炼、传播“法轮功”和进京护法弘法,于2001年1月18日被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1年。之后,谢某仍不悔改。2016年4月16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谢某与另外两人在宁远县桐山街道办大种地村附近传播“法轮功”邪教宣传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现场和其家中共查获、搜缴宣传“法轮功”邪教的周刊、书籍165本;传单、图片、报纸等51份。最后被宁远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其持有的“法轮功”的宣传资料予以收缴。同年5月31日经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因传播法轮功宣传品被行政处罚,后又持有并传播法轮功宣传资料,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