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途中顺走他人自行车获刑

时间:2016-12-10 16:08:54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偷鸡途中顺走他人自行车获刑

作者:彭蓓蓓 翁丽丽 发布时间:2016-12-08 17:14:52

近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罪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17日0时许,被告人毛某某准备到永州市四中周边的农村偷鸡,当其行走至四中对面的人行道时,发现被害人陈某停放在电线杆上的一辆帕萨克自行车,毛某某便利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撬开自行车上的锁,并盗走该自行车。经永州市冷水滩区价格认证与信息监测中心鉴定,被盗自行车价值4 960元。2016年7月28日,公安民警在冷水滩区五金市场附近将毛某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实施盗窃,价值4 9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毛某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毛某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毛某某犯盗窃罪,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年关将至,也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给小偷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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