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3 09:28:19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女子银行“顺手牵羊”获刑
作者:周建柳 吴海斌 发布时间:2017-02-08 11:51:46
近日,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发生在银行内的盗窃案件。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拘役2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6年11月18日9时许,被告人蒋某某在道县潇水中路农业银行江霞支行办理业务时,恰好被害人周某某也在该银行非现金区办理业务,周某某将一个绿色的钱包放在柜台上,之后到隔壁另一柜台去办理,被告人蒋某某临时起意趁周某某不注意将其钱包盗走,钱包内有现金2100元人民币。蒋某某落网后,已将周某某的钱包以及现金均归还给被害人周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