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与他人因口角发生打斗 女子帮忙伤人获刑赔钱

时间:2017-03-10 08:40:24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母亲与他人因口角发生打斗 女子帮忙伤人获刑赔钱

作者:魏海艳 发布时间:2017-03-08 08:21:30

当自己的亲人与他人发生矛盾打斗时,我们应该将冲动的双方拉开,理性平和地化解双方的矛盾问题,直接冲向前去帮忙打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自己因此伤人领刑。日前,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故意伤害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7月24日7时许,龙甲(因此案已判刑)与被害人龙乙因口角发生打斗,后龙甲的女儿李丙上前帮忙,李丙将龙乙打倒在地并压在龙乙身上进行殴打,龙甲站在旁边用棍子、石头打龙乙,用脚踢龙乙,导致龙乙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龙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另查明,2016年4月18日,被告人李丙、龙甲与被害人龙乙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4万元。2016年9月10日,被告人李丙向公安机关投案。2016年10月12日被道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丙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丙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行为,系主犯;案发后被告人李丙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对被告人李丙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丙及家人主动赔偿被害人龙乙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龙乙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鉴于此案双方矛盾已化解,对被告人李丙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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