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6 08:47:11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以讨债为名合谋抢劫中间人 四男子分别领刑并处罚金
作者:卜文军、何干祥 发布时间:2017-03-14 10:23:57
为了讨债,道县男子聂某纠集吴某某、黄某某、裴某某向介绍人周某(出租车司机)追债,在追债无果的情况下,采取暴力手段对周某索要财物,后周某趁机报警,四被告人被民警依法抓获。道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近期公开审理此起合谋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案件,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聂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裴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5年10月,被告人聂某以江华的出租车司机周某介绍认识的人欠自己一千多元钱没有还为由,要求被告人吴某某、黄某某帮忙向周某追讨。被告人吴某某、黄某某表示愿意帮忙。2015年10月13日,被告人吴某某在道县县城发现周某驾驶出租车,便通知被告人聂某。聂某通知黄某某到上关桥头的4XX酒吧门口等。黄某某以帮同乡收钱为名邀约被告人裴某某一起前往,裴某某同意帮忙。当晚10时许,被害人周某的车送客到道县上关桥头的“4XX”音乐酒吧附近。紧随周某车后的被告人聂某将周某拉出驾驶室,由被告人黄某某、裴某某夹住周某坐在后排中间位置,被告人吴某某坐副驾驶室。被告人聂某驾驶该车与其他人一起往龙江桥方向行驶,在车上被告人聂某问周某要一万元钱,否则就砍指头、烧车子。当车行驶到龙江桥砖厂时,被告人聂某将车停在砖厂的坪子上,被告人聂某从砖厂拿一把柴刀威胁周某,喊他打电话借钱,周某借钱未果;当被告人聂某将车从砖厂开至S323线时,被告人黄某某、裴某某、吴某某相继下车离开。被告人聂某则驾车带着周某开往其家乡脉地村,后周某提出要喝水并乘机离开出租车。周某在打电话借钱时暗示过邝某云,邝某云随即报警,道县公安局干警随后赶到脉地村将周某与出租车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纠集被告人吴某某、黄某某、裴某某强行劫持被害人周某,并当场以暴力威胁逼迫其交出一万元,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该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聂某纠集人员、组织指挥他人参与犯罪并且当场以语言、行为对被害人周某进行暴力威胁,系本案主犯;被告人聂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劫得财物,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聂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存在犯罪前科劣迹,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某、黄某某、裴某某起了帮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被告人裴某某应被告人黄某某邀请参与本案,作用相对较小;被告人吴某某、黄某某、裴某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四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之内又犯本案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结合以上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