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31 10:10:16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重拳出击 老赖因“拒执”获刑
作者:张为 发布时间:2017-03-27 17:11:12
“原本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么‘赖’下去,想不到法网恢恢,还是把我给网住了。”老赖刘某懊悔地说道。近日,零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刘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被告刘某被判决应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刘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王某遂于2014年11月26日向零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刘某仍未履行判决和申报财产。法院随后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于2015年4月17日和2016年9月6日先后决定对刘某予以拘留,在此期间,刘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此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刘某在零陵区邮亭圩镇经营沙场,在零陵区接履桥镇有16亩土地租赁给他人并收取租金,拥有稳定收入来源。随即,法院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于2016年10月27日向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于2016年10月29日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认为,刘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刘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刘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对刘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最终做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