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地下六合彩” 夫妻二人获刑罚

时间:2017-05-10 09:24:07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

销售“地下六合彩” 夫妻二人获刑罚

 

作者:谢佳  发布时间:2017-05-09 16:32:30

 

     近日,江永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底,被告人田某的姐姐田某某(另案处理)在田某家销售“地下六和彩”,被告人田某、蒋某夫妇二人帮助其开码单。2016年春节期间,田某某将其上线“广东小叔子”(另案处理)介绍给田某,由田某、蒋某夫妇二人接手销售“地下六合彩”,每期可销售约2000元,按10%提成。2016年8月2日,田某、蒋某夫妇二人在家销售“地下六合彩”时,被民警抓获。至案发,田某、蒋某夫妇二人总共销售“地下六合彩”约100000元,牟利约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蒋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销售“地下六合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田某、蒋某所起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案发后,田某、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田某、蒋某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根据田某、蒋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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