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能否退回?

我在中山一楼盘准备买房已经交了购房定金1.5万元,并在“商品房认购书”上签了字。认购书要求一周内交首期的钱,但现在我不想要此房了,在未交首期前能否要求房地产公司把钱全额退回?电话咨询售楼员是不同意退回,我该怎么办?而且“商品房认购书”上说不按时交首期将没收全部定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05-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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