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不履行合约一直推迟下去过一段时间合同就无效不能起诉他了

我08年10月和业主签定了购铺合同并付了首期80万,还欠70万,合同规定要在09年4月前交清,违约双倍奉还,到了3月份,我要求付那尾数70万给他,他说房产证还按在银行,要过些时后才能办理转契手续,叫我等等不要急。这样一直到现在,他就想违约,赔偿我160万就算。但现在这铺位已升了值,差不多300万了。我当然不答应他了。我还可以要求他完成这个交易吗。或要求赔偿现在的价值给我可以吗。(因合同注明违约只是赔偿双倍约金,所以他说赔偿了160万就可违约你也没办法要我做什么了,现在这样我即使起诉他,他也只是赔偿160万给我是吗?)卖方不履行合约一直推迟下去,我现在不起诉他是不是过一段时间合同就无效不能起诉他了。请律师指点。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07-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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