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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我和老公原来是同学关系,在毕业几年后相逢,经短期的恋爱后草率结婚。因婚前双方之间缺乏必要的了解,感情基础较差;双方在婚后性格不合,且男方还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双方曾多次提到过离婚问题(开始是男方口头提出),但因财产协商不合而告终.而我现在广东工作,他在湖北黄冈,
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女方需要准备些什么(因很多都是口头上的),如何才能得到赔偿?
咨询者:
夏蕾
湖北
[
咨询时间:2010-01-08
-
状态:未解决
]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构成犯罪要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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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世松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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