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问谁去讨说法
我在十六七年前,开了一家私企。经营了半年多,村里责令关闭,理由是:我生产的产品与村办企业同类,后来我便挂靠到镇文化站,企业性质为集体。但是,经营模式为个人,镇文化站不投资任何资金和设备,也不提供场地,也没有给企业提供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支持。所以也没有签订合作协议书。
一年后,因与镇工业公司共同合作一个项目时遭骗,根据镇政府的指示,文化站给出了企业停业整顿的决定。于是乎把企业所有的帐册和印章全部没收,并将属于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全部扣押封存,而且在我不在场不知晓的情况下,以废品价将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出卖给村委干部的家属用于私企经营。
由于帐册和印章全部没收,我没有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就通过信访途径解决,但是,信访部门以我与镇文化站共同合作为由,希望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法院审理后认为:我与镇文化站共同合作没有依据,因此没有立案。我再次向信访机构提出诉求,要求:就文化站侵权重新作出认定,镇区市三级信访机构,没有进一步听取我对事实的陈述,以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由,不予理会。于是,我以信访机构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对信访机构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不能立案。
各位大律师:接下去我该问谁去讨说法?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1-09-状态:已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说的这个问题确实有些复杂,不过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还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