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如何申诉?
我家住广州市某研究院, 住房是本院的职工福利房. 几年前, 我楼上的住户将厨房改成厕所, 阳台改成厨房. 由于施工不当, 造成我的屋顶多处部位漏水. 几经交涉, 楼上户主才稍作修补. 现在虽不漏水, 但存在渗水. 可楼上户主不再予理会. 前两年移民去了美国, 住房用以出租.
我们这栋楼房建于50年代初, 已是一栋旧房子, 长期的渗漏让我住在里面没有一点的安全感. 我的房顶水渍斑斑. 我已是75岁的老人了, 指靠着这间房子安渡自己的晚年. 可是....... 我想请问律师, 1. 我楼上住户这种房屋结构的改变是否属于"房中房";2. 他随意改变厨房厕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3. 我的生存环境受到陨害, 我应如何解决我的现状和保障我的权益.请指点.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20-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