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

一位朋友在2001年向我借了40000元,当时也写下欠条(欠条上有签名,没指印)一年后还,但一年后没还,人老说没钱,后来人也找不到了,只知道他在横岗开厂,一拖拖到今年2010年还没还,也不知道他人在哪,这样怎么办?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用吗?我能如何做才能拿回钱?请具体点。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23-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如果约定还款时间,那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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