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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债务
大概3个多月前一个沈阳的客户联系我拿货,我是浙江义乌的,他要求把货送到浙江诸暨的托运部发到沈阳去,货到诸暨托运部后由托运部代付一部分货款再有托运部担保其余货款货到后从沈阳汇进我的帐户.现在他到现在都不肯把钱汇来,我多次催他,他都是推拖,现在我打他手机他不接,马上就关机.这算不算诈骗啊,我有托运部的担保收条.
咨询者:
o198005
河北
[
咨询时间:2008-06-19
-
状态:未解决
]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将沈阳客户跟托运部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他们给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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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世松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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