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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到哪里递交?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每月多少钱?
夫妻双方已经分居,孩子一岁半,由女方抚养,男方至今未给过一分钱的生活费。
请问:
1、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在哪里办理?(女方户口在南宁,男方户口在贵港,结婚登记处在贵港。)
2、 关于孩子的扶养费该如何定,每月多少钱,给付方式怎样为好?男方赖着不付的话,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咨询者:
fa124283
广西
[
咨询时间:2010-07-01
-
状态:未解决
]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婚姻登记处办理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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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世松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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