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

2000年我与前妻结婚,2003年我们育有一子,2004年她得了间歇性精神病,后经治疗有所好转。2008年我和她已协议离婚(2004年至2008年期间,对方每年都有一至两次犯病记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时她父母并不在现场,也未知其事,我们也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她有精神病史,所以已领取离婚证。后来我又再婚,现在她父母准备提起诉讼,原因是她有狂燥型精神分裂症,诉讼我1、离婚无效2、重婚。她父母有证人(其父母找的做伪证的亲戚或朋友)愿意证明在离婚时她处于神志不清醒状态。一、其在离婚前两个月和离婚后一个月都犯过精神病,有住院记录,这能说明其在离婚时处于神志不清或发病状态吗?二、法院是否判我的离婚无效?三、如果离婚无效,我的重婚罪是否成立?四、如果离婚无效,我是否必须马上解除我现在的婚姻关系?如果不解除,她或监护人是否可以以重婚罪起诉我?请各位老师给予解答,非常谢谢!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老师的回答!我想让各位老师具体回签一下!问题:一、其在离婚前两个月和离婚后一个月都犯过精神病,有住院记录,这能说明其在离婚时处于神志不清或发病状态吗?二、法院是否判我的离婚无效?三、如果离婚无效,我的重婚罪是否成立?四、如果离婚无效,我是否必须马上解除我现在的婚姻关系?如果不解除,她或监护人是否可以以重婚罪起诉我?请各位老师给予解答,非常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7-01-状态:已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不承担重婚罪的责

我咨询熊世松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熊世松律师 > 熊世松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