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你好 我是外来人口务工人员在南京幸星电子上班 有几个问题我咨询一下啊

1.我签了劳动合同 可是公司没给我劳动合同啊?并且合同上没有我公司的名字,说是什么劳务派遣!!

2.我交的保险都不懂 医疗也没给我交!!

3.我加班时间很长 有时一个月都加班100多小时?

4.夜班费也不对 才7元每天,一夜都上12小时!等等

如果我不在那公司上班了 可以起诉公司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8-07-30-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劳动法规定,加班每天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加班工资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你不在公司了,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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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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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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