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取得医院赔偿
我在12月份去医院看妇科病的时候医院做了尿检,说是念珠菌感染,并且医院还开了药,上面标明孕妇禁用,服了之后身体有些不适,还拉肚子,去问医生说是正常现象。后来还是不适就停用了药。过一个半月之后没有来例假,再去尿检说是了3个月身孕。后来问医生服的药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医生也说有影响,对于这种情况我是否能向医院索赔,应该要怎样的程序来索赔?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02-14-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你好,在你去看医生的时候有没有说明你已经有了,如果没有说明,你也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