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尊敬的王律师您好!
我叫张立平,连云港灌云县食品公司下岗工人,于03年通过合法手续承包了我们县城区域内的大伊山30年1000亩荒山绿化造林,确实因为人为因素被失火少了部分,政府多次组织义务植树(创建生态县)。06年我的承包地又失火后林业站用筹集的公款也种了100亩茶叶。 我在承包标地内先后补种了多类树种和200多亩茶叶,而上天才知道他们在去年就把我标地内的部分地块又承包给另一人。
理由是:我的合同和他们的合同不一样(我的合同上有约定造林亩数,他们是空白) 主要原因是他们深知我所有的资金全部投入造林,虽然快有收入,目前窘迫的生活都很难维持,绝对打不起官事,在加上上级少数权威了解往后的利益惊人!现在又不敢伸张,您能给我邮箱,把合同发去---
请您搜;灌云县张立平 县、市、省电视台都曾专题报道 2005年度绿色中国人物 我的邮箱:lygzlp@126.com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2-22-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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