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杨律师:您好!
我因公骑自己的摩托车外出,因一个小孩突然横穿马路不慎相撞,问题比较严重,估计医药费用要十多万,交警判我承担主要责任,单位已经开出证明,承认我因公外出,以后的医药费用和其他赔偿费用,有的说我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单位赔偿,也有说应由我和单位共同赔偿,我想请问您怎么看?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2-22-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你好,请直接与杨律师联系.如有疑问,你可电话咨询中国法律门户网熊世松律师(15869976199),也可到熊世松律师网留言咨询(http://xiongshisong.fabao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