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我父亲在一所乡镇邮电局工作23年,1984年由邮电局负责人请去当邮递员当场签了委托合同,此后便一直工作至2008年2月,中间从未间断.二十年中邮电局也没找他签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40元,父亲也去做.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际,镇邮电所无故将我父亲辞退.现我父已年满60岁,我父亲一纸诉讼将县邮电局告上法院,可邮电局却说父亲与他们是委托关系,他们却拿不出委托合同,父亲也拿不出劳动合同,真不知法院如何判决.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2-19-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父亲可以要求邮政局补交社会保险.如有疑问,你可电话咨询中国法律门户网熊世松律师(15869976199),也可到熊世松律师网留言咨询(http://xiongshisong.fabao365.com)。

我咨询熊世松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熊世松律师 > 熊世松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