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管取保候审的事情

孙律师您好: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我是在2007年年底之2008年2月份使用假的证件在山东移动公司《下属单位》购买了100多张移动预付费手机卡,做业务,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朋友自己将其中的5张手机卡,卖给了海南海口某人,海南海口这人用这5张卡产生大量欠费,总数有12400元,这是移动公司说处的价格,结果就在2008年2月28日,我就被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合同诈骗的罪名给予刑事拘留,在3月20办理的取保候审,并缴纳了25000元钱,其中有1万是取保候审期间的保证金.现在公安局又来电话叫我去说我的案子要移交法院,还需要2-3万元罚款,如果不交,就需要服刑。

我的问题就是,取保候审的过程是那些,还有要是交了这钱的话,我的案子什么时候可以结束,如果我不交钱,我选择服刑的话,那我朋友会不会也和我服刑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2-23-状态:未解决]
熊世松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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