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09-02-27 16:13:24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楼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   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合资合作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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