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学校的责任如何承担?

两个二年级学生在校时发生冲撞,至使一方骨折,学校却不认有责任,责任由肇事双方自己承担,请问学校有没有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比?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11-03-状态:已解决]
张珉珉律师的解答: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主要是看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这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想通过诉讼解决,关键是要掌握学校具有过错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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