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我是在04年为结婚买下的唐山市,丰南区,银丰镇,丰益庄村的一座房屋(三间正房。三间道座院墙都有)当时我买房价是一万五千元,由于当时本村大队提出不论任何人买卖房屋,大队都不参与过户等事项,所以我只是在交完房款后签了一份协议,内容就不说了,也很正规(没有公正)。今年我向他提出要办理过户(大队已经允许)但他又反悔了,提出很多不合理要求(理由这里可能要拆迁),但这些要求我又没有办法给予他,我现在很难办。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我走法律程序能否能让他给我办理过户,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3-09-状态:未解决]
张珉珉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所说,该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应属于宅基地,如果你不是本村村民,那么你们之间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也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