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及赔付
律师,您好!我二哥是北京一家工程公司的电焊工,去年十二月份在河南一工地高空电焊作业中由于脚手架的坍塌,导致双腿粉碎性骨折。其就职单位安排到北京医院医治,目前在北京自己租赁的屋内康复,尚未做伤残等级鉴定。在此之前的医疗及康复期间,其就职单位有提供医疗费、伙食补贴及工伤期间的工资。现在其就职单位提出因公司效益不好,而停止发放工资。请律师帮助解答:1、在未做伤残鉴定及伤残补偿前是否可继续申领工资?2、伤残鉴定及仲裁补偿需要收集哪些书面材料?3、其单位将治疗医院提供的病历及所有票据都拿走了,是否合理、合法?恳请您的援助!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3-12-状态:未解决]
吴寿腾律师的解答:
双方有劳动关系吗?如有,就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法院诉讼程序一步步解决。如果没有,则要先确立劳动关系,再一步步处理。如果无法确立劳动关系,则为劳务关系,则以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至于证据的收集,你可以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网看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