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报销不给
律师您好,非常感谢律师对我刚才问题的解答,目前还有一个问题,公司还欠我报销有3千元左右,公司以不自动辞职就不给报销算是何种行为?
刚才提问:我是北京一家公司驻广州办事处的员工,这个月办事处撤销,拟调朋友到其他地方或者总部工作,我不同意。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工作地点或区域的条款,但是未填写,劳动合同是与北京总部签订,工资也有北京总部发放。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如果要仲裁的话需要到北京还是广州申请?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8-12-3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