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

我是机动车方和行人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经市交警总队复核结果为我机动车方为次责对方为主责。现对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我为主责承担医疗费用的70%,并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金及对方律师费和诉讼要我全额承担。问题一:对方二次手术还没有做如我现在赔付完以上费用后治疗未终结我无法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我该怎么办?(如果对方二次手术无休止的拖延的话);问题二:对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诉讼费是否要我承担?是全额承担还是部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2-26-状态:未解决]
于佃亮律师的解答:

你只要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责任。二次的费用,鉴定中应该能够体现相应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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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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