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类 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地:上海 浦东新区 (包含法院地)
肇事司机为70%责任,我方为10%责任,第三方为20%责任(第三方为助力车无照司机,且与我方为同事关系,同时第三方对我方有一定的责任),法院现在只有肇事车主的保险钱到账,且全部金额还不足我方的全部赔偿金额。
问:1.我方是否可以优先领取,如果可以,是否能够领取现有全部金额,如果不可以领取全部金额,比如有55万,我方最多能够领取多少?
2.争取到的金额是否可以暂时寄存法院,可以的话,法院是否收取寄存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3.我方是否可以冻结(具体不清楚该怎么说,意思就是说:在我方不领取的情况下,第三方也不能够领取)全部金额,如果可以,具体应当如何执行该流程?
补充提问:
法院没有明确谁从该保险中具体得多少?征求我方说可否我方与第三方一方一半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2-18-状态:未解决]
于佃亮律师的解答:
法院判决的很清楚,保险是谁的谁去领取,保险公司肯定是按照法院判决支付的。如果是共同的,需要共同去领取,否则法院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