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况怎么赔偿?

公司以电脑系统操作不当(完全不涉及经济损失的)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转正,工作7个月,我现在要求公司给与赔偿,合同至今公司不肯给到我,合同上只写底薪1600,但公司每月都会和我们签一份工资方案,每月都不同,实际每个月都有岗位津贴,各种补贴,奖金,实际到手平均3400/月,我在申请补偿的时候到底是按照多少钱申请?(公司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就提前一天让我走的)最多可以要求多少补偿?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2-27-状态:未解决]
于佃亮律师的解答:

3400元。2个月工资。

我咨询于佃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闸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海事海商 刑事辩护 工商税收 常年顾问 资信调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于佃亮律师 > 于佃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