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

我老公去年2月22日给朋友过生日,期间同桌的A外出时候与别人发生碰撞,后口角,回屋后A找了两人去和对方冲突。这期间我老公都不知情,饭后,他们一起出门时在楼梯间和对方又起争执,大家一起把对方打伤,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出门后我老公又与赶来的对方同事发生口角,撕打间对方用酒瓶将我老公打昏后又打成重伤。现在检察院却以寻衅滋事起诉我老公并认为他是主犯,已经将他们拘捕了。
我们现在就是希望他不判实刑并且追回对方对我们的民事赔偿,您认为这个案子有这个可能性么?吉林市龙潭区的,如有胜算,望详谈。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05-15-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此案不宜定性为寻衅滋事。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老公最多为一个从犯,不构成主犯。应当追究对方致人重伤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害赔偿。而你老公一方以致人轻伤追究刑事比较合理合法。建议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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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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