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证婚介所收费给介绍对象合法吗?

律师您好:
我是泰安的一位女教师,前段时间由于夫妻吵架,我一气之下提出离婚,然后到婚介所咨询想另找对象,婚介人员说让我拿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的复印件,再交520元的婚介服务费,他们就可以为我介绍对象,一直到结婚为止,并且反复强调有好多想找我这种职业的人,列出种种条件好的,我说没有离婚证,他们说没关系,可以先与他们介绍的人谈着,等拿到离婚证接着和新的结婚。由于当时在气头上,根本没考虑一些就将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和520元的婚介服务费交上了,同时连读也没读就签了一份协议,上面说如果由于我的原因终止合同,费用不退回。现在我交上钱已经三周了,他们一个电话都未打,更没有安排见面之类。现在我们夫妻经过调解又重归于好,我不想离婚了。
我想请问您:婚介所在我没有离婚证的前提下收我的婚介费答应给我介绍男朋友合法吗?我的费用还能索回吗?如果不合法或能索回婚介费,我该怎样做?谢谢!

补充提问:
婚介合同
甲方;泰安市今生缘婚姻介绍所
乙方:本人
1、乙方提供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报名后,须遵从甲方的服从安排
2、乙方须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判决书,丧偶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婚介费用报名,若由于乙方原因费用不予退还
3、甲方在乙方报名后,有权对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真实,将拒绝继续服务
4、甲方对乙方认真负责,见面次数不限,时间不限,直至乙方结婚为止
5、乙方确定婚姻关系后,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6-12-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需要看到协议后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不能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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