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咨询

被打后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在仅对加害人与被害人的一次询问后,在没有结论的情况下,一年后将案件转至法院,告诉被害人可以自诉。而此时才发现加害人根本找不到,提供的联系电话是空号,请问“派出所这样做是不是行政不作为”可不可以起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要求其查清 加害人的真实情况及案件实情。谢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0-06-13-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派出所应当承担责任。一是派出所在调查时应当首先查清双方的真实身份,二是应当查清案件事实。三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或告知当事人维护权利的途径。可以要求派出所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咨询杨汉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宝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汉卿律师 > 杨汉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