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有两个吵了起来,我一生气,就把一个啤酒瓶打碎了,让后一个朋友站了起来,把我撞了一下,我脚一滑就把手按在了沙发上,手划烂了,另外一个朋友过来看我的手,结果把脚划烂了,断了五根肌腱,请问我是不是得负全责?医药费我是不是得全部承担?如果人家报案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6-13-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案应为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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