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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赔偿
本人在四楼阳台上用砖头砸东西,不小心砖头碎了,掉下了一块,砸到了一个人的头上,受伤者在治疗过程中缝了四针,医药费总共六七百元左右,对方另外又要求赔偿八千元,请问从法律角度应该赔偿多少?
咨询者:
abc12369
河南
[
咨询时间:2010-06-13
-
状态:未解决
]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不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只有造成严重损害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除支付医疗费外,你还需要支付误工费等费用。赔偿八千是太多。小事,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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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卿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宝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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